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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两会建言⑤|王艳梅:建议深圳启动消费医疗立法

       “深圳应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,制定消费医疗领域专属法规。”市人大代表、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所长王艳梅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,建议启动消费医疗立法,促进消费医疗规范化高质量发展。
       “随着国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以及对于更高层次的生活品质的追求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消费医疗。消费医疗泛指非公费、非治疗性的、消费者主动选择实施的市场化医疗项目,包括口腔、眼科、医疗美容等领域。如今深圳着力打造‘医美之都’,消费医疗产业成为健康领域新赛道。消费医疗产业在发展的同时,亦可有效带动医药制造业、医疗服务业等关联产业发展。”王艳梅表示。
       对此,她建议,深圳应探索消费医疗领域专属法规,通过立法进一步明晰消费医疗与疾病治疗类医疗、消费医疗与生活类消费等关系,清晰界定拟纳入立法管理的消费医疗活动类型和范围。“立法亦可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。建议进一步明确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自职责范围,关键是确保两部门职责能够覆盖医疗美容消费者的投诉范围。”同时,王艳梅还认为,通过立法可进一步明确深圳市内各类别、各层次消费医疗机构主体的设立条件,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资质做出明确规定,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,提升虚假宣传广告的违法成本,并将消费医疗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畴,按照民事纠纷相关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主体进行处理,对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的情形加以明确,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手段。